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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魁:国企是亲儿子 民企是干儿子

只要庞大国企存在,对政府来说,国企就是“亲儿子”,而民企只能是“干儿子”,政府就会认为,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总是会分个亲疏,再加上国企与政府之间天然的“政商联接”,民企与国企之间不可能有平等的地位。

【EDP名师之张文魁专栏】事实上,早在10多年前,国家就提出民企和国企建立平等竞争、优胜劣汰的机制。2005年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为主题的中央政府文件,因文件内容共36条,这份文件通常被简称为“非公36条”。“非公36条”颁布5年之后,国务院于2010年5月再次发布了“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为“新36条”。

但是这些政策都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为什么?我觉得,中国只要有庞大的国有部门存在,就不可能存在平等竞争、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因为庞大的国有部门存在,完善的市场机制就不可能存在。这是因为,只要庞大国企存在,对政府来说,国企就是“亲儿子”,而民企只能是“干儿子”,政府就会认为,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总是会分个亲疏,再加上国企与政府之间天然的“政商联接”,民企与国企之间不可能有平等的地位。

因此,要给民营企业平等的地位,必须要改革国有部门。现在不管是给民企三十六变,还是给它七十二变,它都逃不出如来佛的手掌心。所以由此来看,“新36条”即便是在今年出台了操作细则,其作用也不会太大,我个人并不给予太大希望。当然,民营部门自身也要改变和提升,比如增强自己的守法意识和合规意识。

事实上,当前,一些民营企业为了抢夺经济资源和商业机会,可能会采取不理性、不合法的方式,这样整个经济就会出现“政商联接”大竞赛和资源争抢大竞赛,而不是效率提升和自主创新大竞赛。不过民企的缺陷是可以解决的,而国企的缺陷是无法解决了。总体而言,若没有国企的民营化改革,就不会有平等竞争的市场体制。

作者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所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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