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洋:要避免因财力增强而不当扩大职能

| 2012/05/21 | 无评论

要坚决纠正政府“越位”的行为,遏制权力对市场的不恰当干预,防止行政意志、权力“寻租”扭曲市场经济。

企业是创造社会财富的主体,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环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基本责任。政府要通过规则制定以及规划引导等,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激发企业发展的活力,并辅之以必要的宏观调控措施,以纠正市场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

但应该明确,政府的宏观调控必须以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为前提,否则,就有可能偏离市场取向的改革方向,甚至出现倒退。我们一方面要坚决纠正政府“越位”的行为,遏制权力对市场的不恰当干预,防止行政意志、权力“寻租”扭曲市场经济;另一方面要积极弥补政府“缺位”、“不到位”的状况,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通过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和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企业、群众创造社会财富的积极性,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

我省尤其是珠三角地区,既要避免因政府财力增强而不恰当地扩大职能,做那些应该由市场去做的事情,又要注意运用市场机制实现政府宏观调控的意图,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

(摘自汪洋关于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的专题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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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专栏, 经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