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武:国有就是特权

| 2012/05/02 | 无评论

只要国有企业还存在,它们就是长子,是亲儿子,就有特权,民营企业就只能是二三等公民,只有吃剩饭剩菜的机会,包括金融资源也只能先让位给国企。有人说企业是国有还是民有不重要,关键是国有企业是否市场化。问题是只要国企还是国有的,它们怎么可能没有特权?怎么可能只有跟民企平等的竞争地位?

只要国有企业还存在,它们就是长子,是亲儿子,就有特权,民营企业就只能是二三等公民,只有吃剩饭剩菜的机会,包括金融资源也只能先让位给国企。有人说企业是国有还是民有不重要,关键是国有企业是否市场化。问题是只要国企还是国有的,它们怎么可能没有特权?怎么可能只有跟民企平等的竞争地位?国有就是特权。这也是为什么所有以国有经济为主的国家都不是法治社会,也不是市场化的社会。

回头看,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的国有企业渐进式改革,最后还是不彻底,留下太多国有企业和其他国有资产,让他们一有机会就利用垄断特权挤入各行各业。特别是2003年成立了国务院国资委,把国企有关的特殊利益更进一步地保护、稳固起来。国进民退牺牲的不仅是经济效益和法治环境,还迫使许多私人资本外逃。

国有资产必须民有化,否则一方面资源配置无法优化,引起未来的财政危机和金融危机,另一方面经济增长只会继续依赖投资和出口市场,这些对中国社会都是难以承受的。

所以,必须进行民有化改革。阻力主要来自国企和国资委体系,也来自固有的意识形态和早已过时的教科书,这些教科书还是让人们认为国有资产是通往共同富裕之路,现实是国有经济让部分有权者更富裕、更方便。

张维迎教授讲的“分国企”并不是要把国企拆分掉,也不一定要以管理层收购的方式把国企民营化,而是保留国有企业不变,但把国企的股权均分给全国公民,这样国企照样按照一般公司治理和证券法的框架去运营,但是它们的收益权由全国公民以股东身份分享,其董事会、管理层直接对十三亿多股东负责。

这样做未必让国企落入原高管家族和官僚权贵手中。实际上,在国企目前没有被民有化改革之下,国企难道是全国老百姓的企业而不是少数人的资产?现状是老百姓没有从国企享受到好处,反倒要为它们的垄断利润埋单。

我一直在推的一种民有化改革办法是成立全国和省市国民权益基金,让这些国民权益基金分别受让央企和地方国企的股权,然后把这些基金的股权均分到全国公民的手里,并按照一般基金法和证券法对这些国民权益基金进行监管、运营。这样做的好处是老百姓能直接分享这些企业的经济收益,同时央企和地方国企能真正市场化运作。

不管以什么方式对国有资产民有化改革,必须要做,否则权贵资本主义更加大行其道,因为恰恰是由于政府权力掌握了这么多国有资产和集体土地,才使得权贵能方便地得到金融、土地和其他特权。也就是说,国有资产、集体土地、种类繁杂的审批权是权贵资本主义的基础。要扭转权贵资本主义,就得从这些地方下手。我们想想,如果政府手中没有国企、没有土地、没有国有银行和特权金融机构,更没有各类审批要求,权贵资本主义会从何而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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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专栏, 陈志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