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小年:从秦到清不是封建社会

| 2012/02/24 | 6 条评论

这是中国历史研究中的最大“冤假错案”。从秦始皇到清宣统,明明两千年的专制王朝,硬被张冠李戴地定性为封建社会,致使天下以讹传讹,谬误流行至今。适时纠正这一错误,准确判断这两千年的性质,不仅有助于理解中国社会的发展何以长期停滞不前,而且可以为研究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提供一个新的思路。

这是中国历史研究中的最大“冤假错案”。从秦始皇到清宣统,明明两千年的专制王朝,硬被张冠李戴地定性为封建社会,致使天下以讹传讹,谬误流行至今。适时纠正这一错误,准确判断这两千年的性质,不仅有助于理解中国社会的发展何以长期停滞不前,而且可以为研究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提供一个新的思路。

何谓封建?由《大英百科全书》可知,封建主义(Feudalism)一词最早出现在17世纪,用于描述中世纪的西欧社会。在各种著作和研究中,这个词的含义不尽相同,最宽泛的定义涵盖了西欧中世纪全部的经济、法律、政治和社会关系,而最狭义的用法仅指具有贵族身份的封君(Lords)和封臣(Vas-sals)之间的契约关系。

定义无论宽窄,封君和封臣的契约关系为封建社会所特有,画龙点睛地道出了封建社会的实质。封君赐予封臣一份领地或采邑,为封臣提供保护;作为交换,封臣宣誓对领主的忠诚,以及承诺进贡、劳役和兵役等义务。封臣在自己的领地上享有较为完整的治理权或统治权,主要包括司法、财政和军权。土地与治理权是否结合在一起,封臣是否拥有治理权,这是区分封建社会与其他社会形态的关键。

在中文文献中,“封建”一词经常被简化地拆解为封土建国或封爵建藩,建国或建藩准确地说明了封建社会的实质——政权的逐级承包。西欧历史上大致有国王—诸侯—骑士的三级承包,日本为幕府—大名—武士,而中国的西周则是周天子—诸侯—大夫三个等级。下级封臣均拥有治理权,诸侯、大夫等封臣不仅形同而且基本上就是自己领地上的国王。

公元前221年,秦统一中国,始皇采纳丞相李斯的建议,“废封建,立郡县”,由皇帝直接派出郡守,通过从中央到地方的官僚网系,统治幅员辽阔的大帝国。虽然郡守、县令在辖区内拥有巨大的权力,他们却与昔日之诸侯不可同日而语,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权力的来源,以及由来源决定的权力性质。

官员经皇帝授权进行统治,而诸侯则以承担义务换取治理权,前者为上下级的单向命令关系,而后者为双向的契约关系。封建社会中的国王得到封臣的忠诚和义务承诺的同时,必须尊重和保护封臣的权利,如果国王破坏契约,侵犯封臣的权利,封臣可以用包括军事在内的各种手段反抗。专制主义的皇帝则待官员如奴隶,所谓“君令臣死,臣不得不死”,官员不但没有自主的治理权,甚至丧失了生命的权利。简言之,官员的权力是皇帝给的,封臣的权力来自契约保障的权利。

至于历代皇朝所封的王、侯,除了少数几个朝代的初期如西汉、西晋和明朝,大多数仅有爵位和收入,而无实际的地方治理权,与封臣享有的权利相比,不啻天壤之别,史家称为虚封而非实封,虚就虚在只封爵而不建国。汉高祖刘邦实封同姓九国,结果吴王刘濞造反,汉景帝平乱撤藩,此后所封诸王又回复到虚位上。如此只封不建,岂可称为封建社会?

从秦到清的两千年间,中国政体的主要形态是中央集权的皇朝专制,经济上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经济为主体,与西欧封建社会的采邑或庄园经济又有着本质的不同。在庄园中耕作的农民只有土地的使用权,而无所有权。农民接受庄园主的保护,对庄园主承担忠诚、劳役等义务,一如封臣之对于封君。中国的自耕农则拥有土地和人身自由,不必依附别人,除了向国家纳税(包括徭役),再无其他义务。

从秦到清不是封建社会,学术界早已有共识,现举数例如下,有兴趣的读者可参考冯天瑜教授所著《封建考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周谷城提出,从周武王灭商到秦统一,中国的政治是封建制度,之后变为统治于一尊的郡县制(《中国社会之结构》,1930)。瞿同祖研究了封建社会的土地、宗法、阶级和政治制度(《中国封建社会》,1936),认为周武王在全国建立了系统的封建组织,而秦统一天下,结束了封建社会。钱穆在《国史大纲》(1939)的引论中说:“以政制言,中国自秦以下,即为中央统一之局,其下郡、县相递辖,更无世袭之封君,此不足以言‘封建’”。西汉诸王仅“衣租食税”而已,封邑内的治理,仍由国家委派官吏主持。钱穆又指出,秦以后的土地可自由买卖,地主和农民为经济契约关系,不似封建社会中地主即封君,佃户为依附封君的农奴。梁漱溟也以人身依附关系作为封建制的特征(《中国文化要义》,1949),在他看来,封建制仅存于周朝,秦汉之后,进入地主—自耕农经济和官僚政治。胡适称殷商西周为封建时代,秦汉以下为专制一尊主义时代(《中国哲学史大纲》,1926)。

否定秦至清的封建说,这些学者也指出了产生这一谬误的根源。从方法论上讲,不顾中国的具体情况,生搬硬套西欧社会发展阶段论的一家之言,结论不是产生于研究之后,而是先有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主义的五阶段模式,再削足适履,裁量修改中国历史,以便与预定模式相契合。国情的特殊性湮没在对普遍规律的信仰之中,对社会的复杂演进过程的研究退化为简单公式的机械套用。

冯天瑜教授的专著显示,秦至清封建说的首倡者为陈独秀。陈氏于明治末年多次游学日本,适逢日本思想界批判封建遗毒。陈深受影响,将清廷比作德川幕府,为保守、落后、愚昧和反动势力的总代表。明治维新推翻幕府,铲除封建制度,陈认为欲使中国现代化,也必须打倒满清,于是提出反封建的口号。清廷的确已成中国发展之障碍,但并非因为封建制,而是压抑和窒息社会活力的集权专制。

郭沫若为主张封建说的另一大将,郭氏着重从经济的角度论证,中国社会的发展亦遵循“五阶段”模式,商周为奴隶制,秦汉之后则是封建制(《中国古代社会研究》,1930)。由于郭一向大胆假设和大胆立论,其观点飘移不定,不能保持首尾一致。

1939年毛泽东发表有关文章,为中国社会正式定性,“这个封建制度自周秦以来,一直延续了三千多年。……如果说周是诸侯割据称雄的封建国家,那么自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就建立了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的矛盾。”在此之后,关于中国社会性质的争论相对沉寂,一些学者也相应修改了自己过去的观点。

从学术界公认的定义可知,既然封建指封土建国,或政权的逐级承包,封建社会必然是政治分权,不可能与中央集权并存。至于主要矛盾说,暂且不论在人类社会的每一发展阶段上,社会演进是否皆由两大阶级的斗争推动,世界各国封建社会的历史表明,国王和诸侯以及诸侯和诸侯之间的矛盾往往主导了社会发展的方向,农民的作用则极少见诸史册。

以英国为例,自诺曼征服(1066)全面建立封建制后,王室、教会和贵族间的冲突主导了历史的进程,对英国历史有着重大影响的《大宪章》(1215),就是国王和贵族斗争的结果,双方达成妥协,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贵族的权利和义务。英国封建制的衰落与瓦解是个漫长的渐进过程,与王权和法律的扩张、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变动、农民的反抗等多种因素有关,并非主要因农民斗争而崩溃。我国春秋战国时期,王室衰微,群雄并起,激烈的军事与政治竞争迫使秦国进行改革,率先废除封建制,建立中央集权的郡县制,再经秦始皇的兼并战争,推广到全国。可见封建制之消亡,并非农民和地主的斗争所致。倒是秦统一之后,皇朝的更迭大多通过农民起义完成,农民和官僚地主之间的冲突,反有可能构成集权专制社会的主要矛盾,这正说明了秦汉以降,中国不是封建社会。

应当指出的是,马克思本人并不赞同社会发展遵循普遍规律的命题,反对将西欧模式普适化,认为前资本主义的社会形态可以是多样的,例如亚细亚生产方式、斯拉夫形态的所有制、东方专制主义等,资本主义不一定非要从封建社会脱胎而来(详见冯天瑜《封建考论》,2005)。马克思还批评了“封建”概念的任意延伸和滥用,强调封土封臣、人身依附(包括封臣对封君的依附和农民对领主的依附)作为封建社会的特征,并且明确表示,君主专制和封建主义是不相容的,君主专制产生于封建制衰落之时,没有巩固而是摧毁了封建社会。秦始皇废封建、立郡县,就是集权专制与封建制度不可并存的明证。

围绕着中国社会性质的判断,学界曾有中国历史分期的论战,从“五四”运动开始,至今仍未形成共识。尽管参与者众,那场论战的学术价值并不高。在社会发展“五形态”的同一前提下,争论集中于封建社会的起始点,始于春秋,还是战国,抑或秦、西汉……直到魏晋南北,每朝都有一派。无论起点在哪里,各派均以满清为封建社会的终止点。这是因为在“五形态论”的框架下,封建社会只能在清朝结束,如果划断在其他朝代比如宋元,则明清就是资本主义,无法自圆其说。起点百家争鸣,终点高度一致,这论战不显得有些怪诞吗?思维定式之害,于此可见一斑。

就学术而论,可视“五形态论”为探讨西欧文明演化规律的尝试之一,它既不是惟一的,也谈不上“放之四海而皆准”。社会学的奠基人韦伯就另建体系,将西欧的历史分为古代社会、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三个阶段。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认为,单一的直线式社会演进模式与历史不符,主张从多线式的和多模式的动态相互作用中理解历史。在“宏观历史”研究中,马克思以经济为主线,在韦伯那里是观念,而汤因比的《历史研究》则以宗教提纲挈领。角度不尽相同,各有自己的道理,复杂的人类文明历史,恐怕也只有从多方面综合考察,才可窥得真相的一二。

从秦到清不是封建社会,这两千年的社会性质是什么?虽然各家众说纷纭,共同的一点是专制主义。如果此说成立,中国近代史的研究就要换个思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未在中国出现,原因不在封建剥削和压迫,而是集权专制。市场经济所要求的权利、契约和法治意识在封建社会中并不缺乏,却遭到集权主义的压制和破坏,“资本主义萌芽”在明清之际的夭折可能不是由于封建社会太长了,而是因为封建社会太短了。

中国封建社会过早地结束于秦统一之时,六百多年之后,日尔曼人方在西欧揭开封建社会的序幕。难怪梁漱溟说,中华文明是一个早熟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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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专栏, 经济观察报, 许小年

  1. 其实,许小年老师们要是读读白寿彝先生主编的中国通史,一般大众多知道一些白寿彝主编的中国通史这部书,上面的问题就不会提出了:因为在白寿彝先生主编的通史中已经对此问题有了相当程度的理论思考,隐含了相当多有见识的老师的具体的研究成果。当然,这仅仅从这部书的标题中是难以感受到的,必须去读。应该说,许小年现在见到的,这部书中早已有深刻地阐述,只是因为大众太喜欢吹捧翦伯赞、郭沫若和种种地摊书商的种种杂凑和乱改编的“普及”读物了——全民文化水平的极端落后哇!20年前已经有过的现金文化,到了20年后才有大佬知道!还是自己个感受后才说的!还是通过检阅大量地摊货才成说的!可怕!可怕!这个社会到现在还没有摆脱做科学的不如卖茶叶蛋的作派!其实,社会文化进步,这些早在30年前已经开始变化了,到了今天的80后、90后,早就摆脱了,也用不着某个假装出来的文化人还要提示去读什么:剑桥中国史!告诉诸位,现在舶来的很多港台人,那些溃败出大陆后的一些所谓学者鼓噪的东西,实在是不堪入目,真假、高下可疑!有些就是借着形式贩卖过适合落后的玩意。至于剑桥的作品,也要注意到她受到了费正清一派的影响,加之欧洲派对大陆文献的隔阂,有些早已经该做新的阐述了。费正清,本质上是一个乌托邦的理想主义者。看看现在窜到北大作中心的杜维明,大家就会明白,他们只是一些陈旧的本土跪拜派和一些留洋技术的使用者,甚至在很多问题上他们已经公开抛弃了文献的文本分析传统。

    • 小年老师是说现在还很专制,哪是在说古时候——“要自由”!

  2. 论据充分,完全同意。我私下以为,读中国历史,官方教材似欠客观、准确和深度。推荐《剑桥中国史》作为中国历史的标准读本。可能是错的,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