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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滇庆:最低工资制度不宜行

最低工资制度不利于扩大就业,如果一部分工人愿意接受比最低工资线还要低一些的工资,显然企业会扩大对劳动力的需求

在许多人看来,设置最低工资线是一件照顾老百姓的好事。他们的逻辑很简单:增加工资之后,老百姓口袋里有钱了,就会增加消费;国内需求上去了,就可以促进生产,从依靠外需转移到依靠内需增长的轨道。

最低工资制度是政府干预劳动力市场的一种手段,目的是保证劳动者所获得的工资能够满足其自身及家庭成员的基本生存需要。最低工资立法始于19世纪末新西兰颁布的《工业调节及仲裁法》,该法旨在通过对最低工资的裁定来解决劳资纠纷,消灭“血汗工资”。

二战之后,几乎所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和多数发展中国家都相继制定了最低工资法。其之所以在世界范围内颇为流行,是各种社会力量博弈的结果。无论在哪个国家,对最低工资法情有独钟的主要是大大小小的政客。因为各种各样的选举不断,政客们竭力招揽选票。为了获得基层选民的支持,他们经常许诺:一旦当选就提高最低工资线。对执政者而言,为了赢得支持,也倾向于提高法定最低工资,从而建立亲民形象。

最低工资线涉及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期利益之间的矛盾和统一。在大多数情况下,社会上支持最低工资线的呼声要高于反对的呼声。其原因很清楚:最低工资线惠及一个特定群体,在短期内他们可以得到具体的好处,因此他们必然会全力支持。即使最低工资线伤害了整体,只要和自己并不直接相关,许多人并不特别在意。

中国和其他国家的情况有所不同。虽然竞选、工会的因素并不占据重要地位,可是鼓吹提高最低工资线的呼声似乎比别的国家还强。最低工资线在城镇基层民众中特别受欢迎。如果有哪个人反对最低工资,立刻就会被戴上为富人说话的帽子,好像成了人民公敌。

事实上,绝大部分的经济学家并不支持设置最低工资线。他们的观点基本一致:最低工资制度不利于扩大就业。最低工资是政府指定的价格下限。如果一部分工人愿意接受比最低工资线还要低一些的工资,显然企业会扩大对劳动力的需求。可是,受制于最低工资的规定,企业不能雇用这些工人,反而使他们失去了就业机会。

斯蒂格利茨在他的《经济学》教科书中认为:“美国多数工人的工资比最低工资高得多,最低工资立法对这些工人的失业毫无影响。然而,许多经济学家相信最低工资立法可能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非熟练工人包括刚进入劳动市场的年轻人的失业。”

1996年,有两个经济学者大唱反调,他们说,如果劳动力需求曲线的斜率由负变正,提高最低工资线没准还能增加就业。此言一出就激怒了一群著名经济学家。布坎南教授投书《华尔街日报》说:“需求量和价格之间的反向关系,是经济科学的核心命题,它体现了这样的预设,即人类的选择行为足够理性,以至是可以预测的。没有一个物理学家会说‘水往上流’,也没有一个自重的经济学家会说‘提高最低工资可以增加就业’。这种说法要是泛滥下去,将无异于全盘否定经济学,使其科学含义荡然无存。”

另一位经济学家米勒说:“多年前,经济学家相信世上没有免费午餐。然而,现在似乎有人发现了一份,即在提高最低工资的建议当中。他们认为,通过法律,把最低工资提高到市场决定的均衡价格上,不会给谁带来任何负担。这是不是天花乱坠的神话?可它在民意调查中很管用。我真替我干的这行寒心。”

劳动力供给曲线具有向上的斜率,劳动力需求曲线有向下的负斜率,两者相交决定了劳动工资的均衡水平和就业人数。经济学理论反复证明,在市场均衡状况下的整体社会福利最高。如政府设定的最低工资高于均衡水平,必然导致劳动力供大于求。最低工资线越高,企业对劳动力的需求越小,失业问题越严重。提高最低工资线之后,正在工作的部分工人的生活状况会得到改善,但找不到工作的人也会更多。许多经济学家利用各国的历史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在提高工资水平后,社会总福利不仅没有增加反而有所降低。

西方各国以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为主,工资水平较高,雇用的普通劳动力数量不多,提高最低工资线未必造成大批工人失业。因此,社会的主体为换取社会稳定并不排斥最低工资制度。

中国制造业的主体还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劳动力供给曲线的弹性很大。此外,在农村还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大量农民不断进城寻找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提高最低工资线可能大量剥夺农民工的就业机会。不能看见发达国家设定了最低工资线就理所当然地认为穷国也要照葫芦画瓢。

《看懂中国贫富差距》,徐滇庆等著,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年9月。本文选自该书第十章,略有删改,标题为编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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