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志强:我真可以说是“江湖大哥”

| 2012/03/16 | 无评论

一块地,三家打架要抢,都要去投标。我说,别投标了,我做中间协调:你要是要这地,你掏钱:给这家多少钱、给那家多少钱,你们商量好。然后,其他两家撤出,拿钱走人。这种事儿,只有我能干。好几块地都是我协调的。这种事连房管局都协调不好。

表面上看,我的个性很强,但是,在公司内部管理上,很少看见我批评谁。尤其是在商业合作上,我非常讲商业态度。以前我跟潘石屹合作,只谈一个小时,就解决“战斗”。八个多亿、十个多亿的交易,很简单,谈成后,就在烟盒的纸上或破信封上,大家写个东西,然后给下面人签字。因为我的诚信程度已经到这儿了。

另外,有很多法律问题,别人解决不了。像我收购的好几个项目,都是三方、四方打官司的那种,大家一听说是我出面,都笑了。我“咣、咣、咣”把三笔钱搁这儿:你们都别打了,钱都搁你们账上,给账号,谈条件吧。谈好了以后,钱,你们拿走。这种事儿,别人做不了。

这样,有很多人愿意听我的。比如说,一块地,三家打架要抢,都要去投标。我说,别投标了,我做中间协调:你要是要这地,你掏钱:给这家多少钱、给那家多少钱,你们商量好。然后,其他两家撤出,拿钱走人。这种事儿,只有我能干。好几块地都是我协调的。这种事连房管局都协调不好。房管局只能偷偷摸摸地搞“暗标”,就让某一家能中标,那是瞎搞。我是在事先就协调好了。在这上头,我真可以说是“江湖大哥”。大家商量商量原则,这事儿就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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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任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