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洪:中央政府没必要背吴英案黑锅

| 2012/02/17 | 7 条评论

如果最高法院批准了吴英的死刑,实际上就把浙江的这个黑锅背到了中央政府,而他们根本没有必要背这样的黑锅。我认为这之间是有非常巨大的区别的。所以我还是持谨慎的乐观态度,吴英的死刑在最高法院这一关有可能过不去。

1949年之前,其实民间的金融一直是自由的。在民国时期,很多人回忆,小孩子有零花钱花不了,可以到街头的米店去存起来,他还能获得利息。什么意思?就是说,其实在民国的时候,金融就是自由的,就是开放的,只是到1949年以后,老百姓的这样一种金融自由失去了,改革开放再逐渐恢复了一些金融自由。

改革开放三十年后,会逐渐形成这样一种观念,就是说我们这样一种民间的借贷,完全是天经地义的,我们是合理的,这是我们的权利。大家为什么要对吴英案有这么大的反弹?就是因为杀的不是一个吴英,因为吴英做的事就是我们每天做的事,你杀吴英,我们就有可能被杀。

这三十年,大家至少摆脱了计划经济时期那种“金融行业只能是由国家来做,只能由国有银行来做,而老百姓是无权来做”的观念。确实发生变化了。

如果最高法院仍然批准了吴英的死刑,实际上就把浙江的这个黑锅背到了中央政府,而他们根本没有必要背这样的黑锅。我认为这之间是有非常巨大的区别的。所以我还是持谨慎的乐观态度,吴英的死刑在最高法院这一关有可能过不去。

如果要维持宣判她的死刑,并且执行死刑的话,肯定是对民间金融是一个非常重大的打击。但是从长期看,民间金融这个趋势是不可阻挡的,人们还要去融资,人们还得去进行金融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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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专栏, 盛洪

  1. 该杀的都应当杀!民间金融与诈骗是完全不同性质的问题,现在有些人是故意混淆是非,自已心里有鬼,怕群众类比揭露,如是就找来许多理由为吴英开脱。

  2. 吴英在庭审中承认,她向林卫平等人所借资金年回报率至少在50%以上,部分达到100%,到了后期资金链出现问题,甚至出现“3个月回报期”,即三个月的利息达100%,即使不算利滚利,年息也在400%以上。

    我估计,这个不是正常集资了。

  3. 如果把吴英给毙了,中国至少80%私营企业老都够毙!

    如果把吴英给毙了,中国至少80%私营企业都够毙了!实际上是伤了80%民营企业家的心。有些人心怀侥幸心里没事。但是说不上那一天就能轮到你的头上了。我们中央政府没给民营企业修那么多的厕所?民营企业必须到处拉屎撒尿。今天你拉屎撒尿,官员心顺没关系没看到。后天让别人看见他们到处拉屎撒尿没事。我也到处拉屎撒尿也没事。再往后呢那就有倒霉的出现了。谁得瑟欢谁就倒霉来到一天要早一些,政府官员一看你瞎得瑟或说错一句话把好使的人家得罪了,政府官员有权召集公、检、法一齐上办你,手拿显微镜用不着看你360度问题就出来了,官员一下令或把功课做足了就被抓起来了在说。轻者让你企业倒闭,次者让你倾家荡产,再次让你锒铛入狱,重者要你狗命。在中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下,所有的中国人凡是有点小钱的、当点小官的只要有比你好使。他们如果看你不顺眼,你还瞎得瑟有点装逼,那你就离倒霉就不远了,你们谁敢信不?那谁就试试!!!

      • 吴英之所以高利向亲戚朋友借贷,就是国有金融的垄断,现在中小企业贷款你都不知道有多难,而中小企业之所以经营困难,很大一个原因是国家政策向国有企业倾斜,比如那四万亿救市,有几分是投在民间了的?如今国有企业进一步压缩民间资本的成长,才导致民间资本运作的困难。这时候,国有银行的贷款又普遍拒绝中小企业的资金申请,才让他们不得不去高利借贷,就像温州老板跑路一样,都是政策给逼的。民间借贷高利息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国有金融的垄断导致的,既然中小企业不能向银行借贷,那么民间资本就会用高利相逼,谁让你需要钱呢?你要缕一缕这些东西,道理就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