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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树清:应放开城市居民进入农村

将来从事农业生产的人是什么人?应该说,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主体、经营单位,主要是现在的农民。这是由技术、社会、文化、心理等诸多因素决定的。但是,从其他国家地区的经验来看,确实有一部分城市就业人员能够掌握科学的、先进的农业知识和经验,而且愿意全职或者半职从事农业生产。所谓先进农业生产方式大部分实际上来自城市。在美国、欧洲,这样的情况很普遍。投资巨人沃伦·巴菲特的儿子就种地,而且种得很好。城里人掌握先进的农业技术,再去从事农业生产,整个农业现代化的步伐无疑会大大加快。

将来居住在农村的人口多数不会是农业人口。在工业化、城市化完全完成之后,可能还会有20%-30%的人口住在农村,但绝大多数不再从事农业生产。在很多发达国家,居住在农村的人,有80%并不从事农业生产。很多城里人,包括特别优秀的人才,教授、作家、律师、医生、飞行员、投资银行家,都住在农村,愿意在农村安家或者是购置第二居所。

这是所有工业化国家的基本情况。美国、欧洲,甚至日本都是这样。否则城乡差别不可能缩小,更谈不上消失。

在欧美工业化进程中,农村地区最贫困的人群流向城市,较为富裕的人群往往留在农村。早期的工业化时期,贵族在农村还有城堡;后来赚了钱的资本家,也在农村建房子。这才能促成城乡间密切的经济文化交流。由于城市居民可以自由迁往农村和小城镇,所以大中城市的房价没有涨到那么离谱的水平。

与此形成鲜明的对照,中国有三个非常令人担忧的现象:农村中愿意从事农业生产的人越来越少。青年人都到城里了,只有极个别的人愿意和能够返回农村从事农业;城市房价越来越高,几年的时间翻了好几番;食品安全问题严峻,解决起来特别困难,到处都是千家万户的小农经济。

在绝大多数发达国家,土地用途要服从于政府严格的管制和规划,农业接受较高补贴和优惠,环保和文化标准越来越严格。但是,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可以自由交易的。有些国家,例如德国,虽然高度重视粮食安全,不计成本地补贴农业,但是农田可以出售给外国居民,土地所有权与护照签证不挂钩。

中国实行土地公有,但是法律上并不限制使用权的转让。问题在于,由于存在着种种不利因素,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比率平均只有20%左右,而且期限很短,这就大大降低了生产效率。

其实,简单地控制流动、禁止流动,并不能达到节约用地、集约用地的目的。过去20多年,农村人口减少了很多,有三亿多人进城,但是农村建设用地的数量并没有减少,相反是增加的。用地制度决定了宅基地是个软约束。其他建设用地,包括曾经的乡镇企业用地,大多也没有复垦为农地。这是一种巨大的资源浪费。

如果我们不放开城市居民进入农村,许多农村会永久消失。南方许多农村房屋常年闲置,北方已经出现了大量的空心村。2005年建设部的数字称一年完全消失的村庄有七万多个。

没有城市居民进入农业、农村,保留的农村由农民自己实施新农村建设,从生产技术到生活文明提高的速度就会非常缓慢。许多省区包括北京远郊区,有许多兵营式的“新农村”建筑,既不美观又不方便,更谈不上舒适。

事实上,由于利益吸引,城乡之间的要素流动日益增长,有很多不完全合法的情况。由于多数地方没有为这种流动开正门,没有很好的规划,旁门左道甚为流行。全国城市的“小产权”房屋平均占到30%左右,有的城市“小产权”甚至占到40%左右。不断地建,不断地拆。损失相当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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