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照:记者有责任追究答案
记者工作的核心无他,就是“发问的权力”,“要求别人回答问题的权力”
早几年,还在台湾《新新闻》周刊担任总编辑时,对于新进记者我都会请他们想象这样的情境:
你在街上遇见了一个部长,你机伶地挤到他旁边对他说:“部长,请问你对于当前治安问题有什么想法呢?”那会发生什么事?最有可能的,是部长故意装作听而不闻,旁边的随扈人员赶紧将你推开,顶多部长善意地给你一个微笑吧。
同样地,你在街上遇见了一个部长,挤到他身边,你的说法是:“部长,我是《新新闻》的记者,请问你对于当前治安问题有什么想法呢?”那又会发生什么事?部长会停下来,接过你的名片,跟你说几句话,至少跟你解释他正在赶什么行程,以至于没有时间回答你的问题。
部长的态度,明显不同。最大的不同在于:后面一种情境下,他感受要有应该回答问题的压力,不管他是否真的想回答问题,他就是不能对你的问题置之不理。然而,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差别?两种情境下,问问题的明明是同一个人,问的也是同样的问题啊!唯一的不同,只在于有没有表现记者身份而已。
如此最清楚凸显了,记者工作的核心无他,就是“发问的权力”,“要求别人回答问题的权力”。再进一步问:那记者凭什么取得这样的权力?明明是同一个人,为什么当他具备记者身份时,部长,甚至社会上大部分的人,就觉得有回答他问题、给他答案的义务?
在一个民主社会里,记者这样的权力来源很明白,那是社会大众共同让渡给他的。一个部长,甚至任何人,都不能有时间精力回答所有人的所有问题,因此在社会互动规范上,我们订定了基本文明规范,让他们可以不必理会随时冒出来问问题的人。可是,关系到公众议题、公共利益时,人民有权利提出问题、寻求回答,于是大家就将他们个别的发问欲望与发问权利让渡给一群少数的专业人士,让他们代表大家、代替大家去发问,再将答案透过报道传递给社会大众。
公众人物,尤其是关系到公共利益的公众人物,遇到记者必须回答问题,针对的不是哪个特定的记者,冲着和记者的个别交情,或给予记者好处,而是因为他明白、必须明白,记者是代表大众发问的。
从这里衍生出所有记者应该具备的能力标准。所以一个记者有责任问对的问题、好的问题,更有责任追究出答案来。记者和受访者之间,存在着永远的紧张,记者需要透过受访者来趋近事实,但他又不能天真地将受访者所说的,理所当然视为事实。跟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基本态度、假设完全相反──平常人跟人之间说话,除非我有理由怀疑对方说谎,不然我总是先接受他说的是实话;记者采访时却是除非有特别理由相信对方说的是事实,不然都先假定其为谎言,需要我们去验证、证实。
所以一个记者必须知道如何站在公共利益的立场上发问。他不能从自己的兴趣出发,更不能以像粉丝似的态度来向公众人物发问,他不需要傲慢严厉,可以态度有礼谦抑,但态度的选择是基于问出公众想知道、该知道的讯息。
回到最根本上,记者自己心中应该有疑问,这是新闻专业的开端。没有问题,没有需要去探问、追寻的答案,那也就没有记者存在的必要,那么新闻专业也就被取消了。当一个记者心中没有疑问,认为什么事情都有现成的答案,自己只需转述、抄写现成的答案,这样的人,实质上是在取消记者专业存在的意义。
会需要一而再、再而三对每位新进记者耳提面命,因为那时台湾还在努力建起新闻专业的地基。稍有放松,记者很可能就回到旧架构里,以为自己就只是在转达权力者的话语。稍有放松,记者很可能就失去自主工作尊严,拿报道来满足自己其他私利──金钱或前途或地位──的需求。
(作者为台湾作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