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褚:毒胶囊事件该追究的不是监管不力

| 2012/04/19 | 无评论

长期以来,大众与媒体相信政府对食品和卫生安全具有监管责任,因此一有类似食品安全问题就“问责”政府,但这其实与我们生活中的实际经验完全不符:食品和药品的质量问题,被政府“监管”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情况极少。

近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节目以“胶囊里的秘密”为题,曝光河北、江西、浙江等地一些不法厂商使用重金属铬超标的工业明胶生产药用胶囊。经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反复多次检测确认,9家药厂生产的13个批次的药品中,所用胶囊的重金属铬含量超过国家标准规定2mg/kg的限量值,超标最多的达90多倍。

明胶可分为食用、药用、照相及工业明胶。按照2010年版药典的要求,一般药用明胶价格是一般工业明胶价格的3倍以上。如此大的差价,自然吸引不法企业铤而走险,用低价工业明胶代替药用明胶,充当胶囊药品的原材料。据调查,目前全国每年胶囊药品的销售2000多亿元,问题胶囊200多亿元,大约占总销量的10%。

面对如此重大的药品安全问题,人们再一次强烈谴责政府“监管不力”。长期以来,大众与媒体相信政府对食品和卫生安全具有监管责任,因此一有类似食品安全问题就“问责”政府,但这其实与我们生活中的实际经验完全不符:食品和药品的质量问题,被政府“监管”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情况极少。

只要我们细数近年来发生的食品药品完全事件就会发现,从假奶粉、毒大米、陈化粮,到三聚氰胺奶粉、瘦肉精……几乎没有一件是政府首先通过“监管”发现的,而且几乎都是媒体和消费者率先发现问题,甚至在媒体发现问题进行调查和曝光的过程中,还一再地受到政府部门的钳制和打压。

在对这些问题食品的曝光当中,我们还可以发现一些“明星媒体”的身影,比如央视的《每周质量报告》,在很多食品安全问题的曝光中都冲在最前面。那么,为什么总是媒体在发现问题,而政府的监督部门总是后知后觉?庞大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什么连《每周质量报告》这样一个小小的电视栏目的监督能力都比不上?这当中的道理仍然没有超出我们的常识:虽然两者都以质量监管为业,但媒体的监督者以此为生,只有“扒粪”才能养活自己;而政府部门的监管者手持铁饭碗,不发现质量问题万事大吉,甚至还能得到本地被监督者的滋养,他们的监督热情当然不能和媒体相比。即使在美国,也极少有FDA直接检查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仍然是大多数由媒体发现,FDA只不过是发挥制订标准,以及对准入资格进行安全检查的作用。

其实,工业明胶混入食用和药用产品并不新鲜,早在2004年,央视就曝光过阜城县古城镇工业明胶大量流入各种食品行业的丑闻,但几年之后,发生问题的还是同一个县,当地的质监部门为何一直在“沉睡”?这是因为,发现重大质量问题之后,对政府部门的监督者并不是好事,由于对质量的监管责任,他们不会因为发现质量问题而受到奖励,反而会因为之前的监管不力而受到追责,因此,政府部门不仅不会像媒体一样热心地去发现问题,还常常热心于掩盖问题。

显而易见,政府干不好监管这个活,那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不可以成立一个类似《每周质量报告》这样的小组,来专门流动性地监督食品安全呢?政府部门为什么不能像媒体那样进行暗访和调查,对质量问题进行监管呢?其实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必谴责政府部门的“无能”,既然媒体已经生长出这样的机构,具备了这样的功能,又何必非要政府部门多此一举呢?政府要做的事,应该是拆除行政藩篱,取消“禁止异地监督”等对媒体的桎梏,让媒体能够更好地发挥市场监管的作用即可。

市场能做好的事情,就让市场来做,媒体能做好的事情,就让媒体来做。我们不必抱怨政府“监管”不力,只要不是一个全能政府,它在社会管理上必然留下大量自己不涉足的空间,比如它不会监管制药厂的老板去哪里旅游,也轻易发现不了老板对外地有毒原料的非法贸易,但这些空隙既滋生犯罪,也滋生自由和创新。即使是全能政府,也不能根治质量问题,因为越是全能的权力,就越值得拿来寻租,也就越具备被收买的价值。

值得谴责的不是政府不监管,而是对已经被媒体扒出来的问题企业姑息养奸,当媒体将事件充分曝光之后,就该政府出场了,政府的责任不是监管,而是依据法律进行惩罚,我们期待它的表现。

作者系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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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专栏, 时代周报, 经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