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武:误导性意识形态阻挡土地私有化

| 2012/05/07 | 1条评论

不管是民众层面,还是决策层官员层面,都倾向于阻挡土地的私有化,他们还是认为土地一私有化就完了。他们没有看到世界上富裕良序的社会中没有哪个是靠土地公有富裕起来的。私有财产是法治和个人权利的基础,而土地是任何社会的最基础性也最重要的财产,如果土地都不是私有的,这个国家的法治和个人权利就少了最重要的根基了。

中国土地到现在还没有被私有化,其中有很多原因。

第一,是以往的意识形态和教科书理论误导,其流毒还很深很广。以前我们都说私有制是万恶之源,要取消私有制。后来就完全变成了国有、公有。上世纪五十年代初,开始进行的土地集体化,一直到57、58年完成的人民公社制度,把中国的土地全部集体化、国有化了。

尽管现在看起来,把私有制看成是万恶之源是错误的,是得不到人类社会实际经验支持的。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在没有对政治理念进行根本梳理的情况之下,要改变以往的教科书的误导,修正教科书、修正意识形态的误导,至少到目前为止还比较难。

尤其是重庆的唱红打黑,进一步告诉我们,以往的误导性意识形态在中国社会还是非常根深蒂固的。这样一来,不管是民众层面,还是决策层官员层面,都倾向于阻挡土地的私有化,他们还是认为土地一私有化就完了。他们没有看到世界上富裕良序的社会中没有哪个是靠土地公有富裕起来的。私有财产是法治和个人权利的基础,而土地是任何社会的最基础性也最重要的财产,如果土地都不是私有的,这个国家的法治和个人权利就少了最重要的根基。

第二,是地方政府通过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得到的好处实在太多了,他们就当然阻挡土地私有化。土地私有化以后,几亿农民有了自己的土地,地方政府很难再从土地中创收那么多。所以地方政府首当其冲地继续阻挡土地私有化。

第三,好多学者,包括很多的决策层官员的认识存在误区。比如他们会说“把土地私有化,那农民把地卖掉了,他们以后没有工作、没有收入了怎么办?靠什么来养活?”

实际上这个说法站不住脚。北京两三千万人口,没有人会担心自己没有土地会怎么办。我们当然指望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为北京的老百姓提供最后的保障。这个思路为什么不适合于农民?

历史上,那么多农民祖辈离开农业和农村,进入城市,他们也没有这种担忧。为什么现在剩下的农民就必须有这种考虑,而不能够把土地这块自己最重要的资产私有化?

昨天我参加一个博士生论文答辩,其中讲到了土地历史,讲到明清时期、民国时期土地交易市场的方方面面。以前的理解,是土地买卖让地主的剥削越来越重,普通的贫农、雇农日子越来越难过。其实这种理解一点都站不住脚。原来总是把自耕农看成是最理想、最完美的一种农村土地制度和经济形态、社会形态,"耕者有其田"真的是最理想的状态吗?

实际上你想一想,如果说农地都不能买卖,也不能够被租佃,都只能自己种自己的地,那是一个什么概念呢?为了种田,你必须得有钱,要有自己的地。你要是没有钱、你就没办法去种田,而另外一些人有钱有地但不一定会种田,可他们又不能把地租佃出去。很显然那种安排很糟糕,对大家都不利。

并不是每个农民种田的能力都很强,并不是每个农民都喜欢种田。土地不能私有买卖租佃,最后导致的结果是没有能力种田的人也拥有土地,而有能力种田的人也没有办法去扩大生产。最后不仅人们的收入会普遍低,而且个人的自由选择会非常少。因为土地不能买卖交易租佃,许多人会被捆绑在地上了。

我们昨天讨论到的土地买卖市场,田面权都有一级、二级等多级交易市场。假如你从张三手里买了60年的田面权即土地使用权,你种田每年给他交地租,如果什么时候你发现进城办杂货店更赚钱的话,你可以考虑把已经租过来的、还有50年的田面使用权卖给李四,而李四今后不想种田的时候,可以把田面权卖给王五,等等。这样,田底权、田面权不仅可以交易、买卖,而且可以再交易、再买卖。就有了很多地权的衍生交易市场。

以前我们的看法是土地私有制导致剥削、导致收入差距。现在我们研究发现,实际上这种交易改变了无地农民的生活和收入的选择。你只要有能力种田,即使没有自己的土地,没有钱去购买土地,照样可以种很多地。租佃交易市场将钱和地、和种田能力三方面的生产要素给拆分开来了,于是,你只要能干,就算没有土地、没有钱也照样有很好的机会去创造很多收入。所以,只要土地私有能自由交易买卖租佃,没钱的农民反而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总的来讲,土地产权改革难以推进有三个原因:第一,有意识形态方面的误区。第二,有一些既得利益群体,包括地方政府,他们会不顾一切地阻挡改革。第三,某些决策智囊对于土地制度变革带来的影响,没有真正全面的专业化理解。

周克成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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