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维迎:政府办的事越多腐败越严重
我们希望政府为我们办的事越多,政府的透明度就越低,监督就越困难,我们所不希望的腐败就越严重。一些实行民主政体的国家也有很腐败的政府就是这个道理。
反腐败要“标”“本”兼治,但釜底抽薪的办法是治本,也就是减少政府官员的权力。增加权力使用的透明度和公众监督对遏制腐败是重要的,但我们必须认识到,在任何政治制度下,权力使用的透明度和可监督性总是与权力的范围和大小成反比的。当政府官员的权力超过一定的“数”和“量”时,要做到透明是很难的。
比如说,我们很容易判断一个公职人员在采购茶叶时是否有吃回扣的行为,但我们很难判别一个投资几十亿元的项目是否合理,或者一个投资项目选址于特定的地区是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还是官员以权谋私,或者政府给某个外商划拨一块地是为了带动当地经济发展还是权钱交易。
一句话,我们希望政府为我们办的事越多,政府的透明度就越低,监督就越困难,我们所不希望的腐败就越严重。一些实行民主政体的国家也有很腐败的政府就是这个道理。
有人曾提出“高薪养廉”的建议,有一定道理。两个法律系同班毕业的同学,一个当律师年收入几十万,另一个当法官年薪几万,要让后者抗拒前者贿赂的诱惑是很不容易的,即便不是不可能的。
“高薪养廉”的作用机理是使得官员认为“腐败”不划算,但在政府官员权力过大的情况下,为了使得廉洁比腐败成为官员更好的选择,工资水平必须相当的高(有些部门可能要数十倍于现在的工资水平),“高薪养廉”是养不起的。官员工资太高的话民众也不会接受,在当今的中国更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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